문의 접수

CCICKOREA에 대한 관심에 감사드립니다.

문의 접수를 위해 정보를 입력해 주시기 바랍니다.

필수입력(*)

0 / 2000byte

CCIC KOREA는 개인정보 보호에 따른 관련법규를 준수합니다.

NMPA 化妆品行政许可及备案

只有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的产品才能在中国大陆上市销售。

化妆品分类

化妆品分为非特殊与特殊类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区分 种类 详细
非特殊 护肤类 一般护肤产品 爽肤水,乳液,面霜,精华,沐浴露,身体乳等
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 眼霜,眼部面膜,面膜,洗面奶等
发用类 一般发用产品 发蜡,发用啫喱,发用精华
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 洗发露,护发素,发用喷雾等
彩妆类 一般彩妆类 隔离霜,粉底液,腮红
眼部彩妆品 眼线笔,眼影,睫毛膏,卸妆产品
唇部彩妆类 唇膏,唇彩,唇笔等
护唇产品 润唇膏
指(趾)甲类 指甲油, 营养护美甲指甲油, 洗甲水
芳香类 香水,香体喷雾
特殊 育发化妆品 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染发化妆品 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烫发化妆品 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脱毛化妆品 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美乳化妆品 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健美化妆品 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除臭化妆品 用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祛斑(含美白)化妆品 用于改善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防晒化妆品 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相关法规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化妆品安全规范>

申请流程

提交资料清单

  1. 产品配方(标注INCI名称,复配原料应按复配形式申报。)
  2.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 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4.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5. 送检样品( 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样品 )
  6. 送检样品( 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样品 )
  7. 申报产品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应提交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8. 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ISO9001或CGMP)
  9. 化妆品特定成分原料COA
  10. 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11. 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所需时间

  • 非特殊化妆品:约 4~5个月 (检测开始后)
  • 特殊化妆品:  约10个月 (检测开始后)
  • 婴幼儿非特殊化妆品: 约 4个月 (检测开始后)
  • 婴幼儿特殊(防紫外线)化妆品: 12个月以上(检测开始后)

进口化妆品批件及备案延续

非特殊:2018年11月10日起(备案管理施行后),无需延续备案凭证。
特殊: 需延续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有效期为4年),应当在许可批件期满4个月前提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批件时,会根据法规政策变化审核产品,如有必要会检测部分项目,为了确保能按时申请批件延续,请在有效期满10~12个月前开始准备延续。

• 提交资料清单
  1.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原件
  2. 申请批件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配方、市销产品包装、产品工艺等技术资料,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
  3. 生产企业NMPA用户名及密码
  4. 如根据法规政策的变化进行了加测,则需把加测报告书一并递交
• 所需时间

约3个月

进口化妆品批件及备案更新

变更已在NMPA里注册的企业信息或批件(备案),必须通过NMPA来进行变更。如特殊化妆品有效期满10个月前需变更批件信息,应当同时进行批件有效期延续事项。

• 变更类型
  1. 产品名称的变更
  2.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
  3.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或境内责任人信息变更
  4. 其他(如化妆品配方成分有所改变,应按照新产品来重新申报。)
• 资料清单

根据变更类别而不同

• 所需时间

根据变更类别而不同

TEL

02-6393-5800

Open & Closed

Mon - Fri : 9AM - 6PM
(LUNCHTIME: 12:30PM-1:30 PM)